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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还真有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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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还真有买的

等级达到4级之后,一号的体型变得更加庞大。

由原本的三米出头变成了现在的将近三米五,已经是堪比一层楼的高度,除此之外,体型上看起来也要比其他龙傀大上一圈。

远远望去,一号浑身肌肉如囚龙一般隆起,硬硬实实,简直宛若一块块坚固无比的石头。

不夸张的说。

现在其他几头龙傀,朵颐兽见到一号那都是低着头走路。

附拥守卫拥有严格的等级威压,高等级的存在对低等级的拥有先天的威压压制,尤其一号还足足高出了一级。

这一点类似于异形,种族中内部等级森明,分工明确,低级异形与高级异形之间拥有不可逾越的鸿沟。

……

帮一号成功升到4级之后,林晨并没有在城堡内多做停留,留下两头龙傀负责看守之后,带着刚刚达到4级的一号以及剩下的龙傀出了门。

趁着现在天色尚早,他得抓紧探索四周,积累物资。

……

……

【普通的茂密树林,探索价值极低,危险程度无,探索后可获得猪猡兽肉块外加数量不等的金币。】

……

【普通的茂密灌木丛,探索价值极低,危险程度无,探索后可获得长毛兔兔肉外加数量不等的金币以及皮毛。】

……

【普通的溪水,探索价值极低,探索危险无,由昨天的雨水汇聚在低洼地段形成,里面生存着一群变异田螺,变异田螺肉质肥厚筋道,不含细菌以及寄生虫,口味独特,可放心食用。】

……

相比起昨天的收获来说,今天相对而言稀松平常了一些,没有发现一个宝箱,不过食物方面林晨倒是发现了一种可以放心食用,足有拳头大小的巨大田螺。

这种变异田螺生吃异常的难吃,肉质跟橡胶一样,又腥又硬,但是用火烤熟之后味道却是出奇的棒,吃起来有一种鱿鱼的感觉,QQ弹弹,要是再往上面撒一点蒜蓉之类的调味汁的话,味道绝对会更上一层楼。

林晨一马当前,率领着龙傀守卫飞速的扫荡着落雨囤积成的水坑,在太阳彻底落山之前足足打捞出来了将近上千枚的变异田螺。

返程的路上,林晨顺带着又捡了一些实心木柴。

城堡的大厅内附带了一个巨大的壁炉,可以用来取暖照明。

虽说他并不害怕黑暗,但上辈子习惯了亮亮堂堂,处在黑暗中还是多少会有些不适应。

尤其。

这里夜太过于黑暗,哪怕是林晨的视力还有感知力都会被削弱很多。

……

将捡来的木柴全部扔进壁炉中,林晨直接一口龙息喷出。

瞬间。

上千度的火焰直接将木柴上的湿漉漉的水渍蒸发,一团耀眼的火堆顿时窜了出来,照亮了城堡大厅的一角。

忙完这一切后,林晨径直来到了魔王祭坛前。

之前的酸水梅让他大发了一笔横财,足足赚了两千多枚金币,加上今天收获的,林晨的金币总数已经达到了2800枚。

这是一个很夸张的数字。

如果用这是2800枚金币召唤附庸守卫的话,林晨总共可以召唤28头的附拥守卫。

至于具体召唤哪一种附拥守卫,林尘其实早就已经思考好了。

朵颐兽虽然在烹饪方面有无与伦比的天赋,但在战斗方面却是弱的可怜,从游戏给的评价也能看出,龙傀最起码还能得个弱小的可怜几个字,朵颐兽则是直接为无。

另外。

他现在手头上的朵颐兽数量完全够用,暂时来说不需要再召唤了,倒是龙傀的数量还远远没有达到林晨的预期。

满打满算,加上一号在内,他现在手头上一共也就五头龙傀,作为战斗兵种,这个数量无疑太少,别说是以后攻掠城池了,就是巡逻城堡都不太够,不管是从哪个角度来说,龙傀的数量都有必要先提上去。

“召唤十头龙傀!”

魔王祭坛前。

林晨想法落定,心中呢喃道。

一级的魔王祭坛每天最多可以召唤5头附拥守卫,而二级的魔王祭坛则是直接提升了一倍,每天可召唤的数量直接达到了10,他现在金币充足,自然是能召唤多少就召唤多少。

虚空中。

林晨声音刚刚落下。

犹如黑洞一般漩涡缓缓自魔王祭坛前出现。

下一刻。

数道庞大的身影快步从黑洞漩涡中走了出来。

赫然是一头头的龙傀,等级全都高达二级。

至此。

加上之前的五头,林晨现在一共有十五头二级战士兵种,勉强算是够他分配。

吩咐好刚召唤出来的龙傀轮番巡逻之后,林晨打开了交易区。

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条私信。

“我想买那个连衣裙,不过手头上没有这么多金币,你看可以用东西交换么?”

私信的主人名叫【柳欣】。

“你真打算买那个连衣裙?”

林晨愣了愣,并没有直接回答。

“真买!”

对方很快回了消息。

“不可以么?!”

“不是不可以,我只是比较好奇你买了怎么穿?”

林晨直接道。

重生异界,大家可都转生成了魔王,各个长的奇形怪状,人类的衣服怎么可能穿的下去?!

“我转生的魔王是精灵种,像电影指环王里面一样的精灵,人类的衣服还是能穿的下去的!”

对方犹豫了片刻,回道。

“原来是这样,那你的运气真不错!”

林晨恍然大悟。

看过指环王的都知道,里面的精灵一族和人类其实并没有什么明显的差距。

如果硬要说的话,无非也就是不论男女,身材,模样,皮肤,气质更好一些,外加上精灵的眼睛是湛蓝色,耳朵更加尖锐一点而已。

除了以上之外,几乎和人类无异,自然是能够很轻易地穿下人类的衣服。

不得不说。

这个叫做柳欣的运气是真的好。

单纯从优雅和美感方面,精灵种绝对要吊打绝多数魔王种,若是让一些极度爱美的女人知道的话,绝对羡慕嫉妒恨死。

当然,林晨并不艳羡。

他对美并没有什么概念,在他看来,只有抓到手里面的实力才是最踏实,最实在的。

容貌和实力面前,他宁愿选择后者!

除非,二者可以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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