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四十二章(1/2)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第四十二章(1/2)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四十二章 第(1/2)页

【第四十二章】

洛寒起初怀疑的是高中时期和谢沂春打过架的几个同学, 毕竟他们有散布谣言的前科,但是他们都没被邀请参加谢沂春的生日,是不可能拍到谢沂春那天在ktv唱歌喝酒的照片,虽然从别人那里拿到照片的可能性也有。不过用了各种排除法之后,结合他查到的发帖人的ip地址, 只剩下一个叫赖弘义的同学, 基本上来说他应该就是最早的发帖人了。

洛寒还挺奇怪的, 这个人和谢沂春关系还算不错的,还是学习委员,家境不错,平时比较沉默寡言,不像是背后会嚼舌根的人。

赖弘义这时候还不知道自己已经暴露了,他去上课还听到别人讨论这件事, 心里很得意, 这可是他搞出来的大新闻,这下全国人民都知道了, 能不得意吗?

以前高中的时候他就看谢沂春不太顺眼,觉得谢沂春肯定给老师送礼了, 所以班主任才特别优待他, 以前成绩稀烂、天天迟到, 顶多挨几句不痛不痒的批评,都没被记过过, 凭什么啊?家里有钱还长得帅很了不起吗?高一刚进来的时候他想当语文课代表, 投票却输给了谢沂春。

还有那么多女孩子喜欢他, 那些女生也是肤浅拜金,看他有钱长得帅就上赶着倒贴,谢沂春明明徒有虚表,高中三年下来以前一次考试都没考过他,后来高考不知道怎么回事突然考到全校第二,居然超过了自己……考完以后他听见谢沂春和洛寒说什么“谢谢你的考卷”,他们八成是有什么猫腻,所以才突然考那么好,有钱真的什么都能买到啊。

再等到他上大学之后,喜欢的女生暧昧了一段时间,发现对方的小号,天天在微博发谢沂春,还称呼成“我老公”“我男朋友”,他顿时有种头顶绿帽的感觉,简直是要火冒三丈,太他妈阴魂不散了,都不是同学了还能继续折磨他的生活!

谢沂春那个小瘪三凭什么过得那么风光快活啊?他不就仗着投了个好胎吗?现在跑去当明星还包装得人模狗样的,没一个人知道他以前的黑历史,真的太恶心了。他一气之下就整理了以前的一些照片,在网上发了那个帖子,起初有很多谢沂春的粉丝骂他,他就在网上跟很多人吵架,帖子越来越热,竟然还被新闻门户网转载,那么快速地传播开来。

这是他有生以来第一次做了一件事这么受大家关注,有惶恐也有激动,最多的是大仇得报的快感,哈哈哈哈,这下大家都知道谢沂春的真面目了吧?他没办法再高兴下去了吧?他名声变糟糕以后戏拍不成了吧?会让他赔钱吧?最好赔到破产!

活该!

赖弘义觉得自己这几天完全是扬眉吐气,唯一不太顺利的是他喜欢的那个女孩子还是执迷不悟,不相信谢沂春的负/面/新闻,说要继续支持谢沂春。算了,再过几天,她自然就会幡然醒悟发现自己之前被蒙蔽了双眼。

正想着,赖弘义回到寝室,打开电脑,准备在今天也上网继续黑谢沂春一把,刚登上网络,新闻窗口弹出来,几个大字:寒春工作室就谢沂春被恶意造谣一事向发帖人发起诉讼。

林旭做了四件事:一,根据洛寒提供的资料,直接起诉发帖人造谣者;二,安排谢沂春接受采访,亲口进行澄清;三,联络了一档节目,之后会去谢沂春老家实地探访他的学校和家人;四,装成另一个同学,全网放出洛寒给的视频(给同学打码了),让大家知道他在读书时就有人造谣他私生活混乱,所以这次也有极大可能是造谣。

寒春工作室的工作微博开通还没多久,粉丝数还远不如谢沂春的个人微博,在官方发声并且第一时间态度强硬地要告造谣者之后粉丝就安定了许多。

谢沂春还发了篇长微博,自己前前后后解释了,该承认的承认,不是他做的就不承认,最后谴责了一下造谣者不给普通女生打码的行为,要黑就冲着他去。他自己以为差不多了,继续忙着拍戏,导演还安慰了他,和他说每个明星在当红的路上都会被黑,只要能跨过去就好了。

然后他拍完早上的戏,突然觉得大家都怪怪的,一见到他就笑。

中午吃饭的时候,有个工作人员看视频的时候不小心外放,谢沂春美滋滋地在啃一个红烧狮子头,就听到自己的声音从旁边传过来:“我还是处男呢!!!别他妈乱编!!!我连她们手都没摸过!!!”

“我还是处男呢!!!”

“我还是处男呢!!!”

谢沂春直接呛住了,他回过头,周围一片死寂,本来同房间的工作人员全部脚底抹油跑了,除了忘了戴耳机的同志。

谢沂春不可思议地看着唯一剩下的剧务,和善地微笑了一下:“哥,你能不能给我看下你在看什么?”

对方没敢不给他。

这个视频还挺完整的,从刚开始打架,镜头有些远和摇晃,一看场地就是在学校篮球场,旁边围着很多学生,谢沂春说的话还被消音过:“你[哔——]别以为我不知道是你在背后编我瞎话,你编我也就算了你别编到女生头上,[哔——]说什么玩意儿,你嘴巴[哔——]才编出那么臭的东西吗!”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

喜欢倒春寒[重生]请大家收藏:(m.51yuan.net)倒春寒[重生]五一书院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本章未完,请翻页)

五一书院阅读网址:m.51yuan.net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